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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应该避免与六类雇员派遣公司合作 |
发布者:chuge-admin 发布时间:2014/11/19 15:22:13 阅读:3486次 |
有几类人事外包劳务派遣公司应该避免与之合作:
一是非法劳务派遣公司不能合作
现行法律规定劳务派遣机构法定条件是:1、机构形式应该是有限公司,2、最低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如果是劳务派遣机构名称某某派遣中心,或者注册资本低于最低标准,则理论上应该认定为非法机构。
现在常州市就规定不能在住宅房内注册工商执照,那么经营场所在居民小区住宅楼内的劳务派遣公司,也就特别需要谨慎小心。
二是职业中介兼营劳务派遣的公司
现在有些省市已经开始明确要求职业中介与劳务派遣必须分开经营,这将是今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方向。为的就是更好地管理劳务派遣,避免发生劳务派遣向员工乱收费及其他问题。
三是官方开办的劳务派遣机构
现在就有人预见在未来出台劳务派遣管理规定时,一定会限制或禁止官方开办劳务派遣机构,到时可能会出现一个政策衔接问题。
四是异地经营的劳务派遣公司
这种外地机构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则会比较麻烦,最终吃亏的可能还是应该在劳务派遣中承担连带责任的用工单位。如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员工救治、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等方面都存在问题。现在许多省市规定派遣员工社保缴纳、工伤赔偿都严格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执行。用工单位与外地劳务派遣公司合作,本来就是想着节省一些费用,结果到头来费用没能节省,反而带来一麻袋麻烦。
五是太小太大的劳务派遣公司
有一些以前中介兼营劳务派遣的机构,整个也就只有一间很小的门店,或者只有一间办公室的劳务派遣公司,给人很难值得信任的感觉。
有的劳务派遣公司实收注册资本很少,这种机构几乎没有为派遣员工垫付社会保险费用或临时垫付派遣员工工资的能力。一旦遇到意外情况,也无力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
公司规模大固然值得信任,但合作双方力量不对等,可能会给人店大欺客的感觉。大型公司提供各类服务的收费标准,通常也会比其他公司高出许多。而且大型机构办公程序复杂,审批期限较长。大型公司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合作更须谨慎。涉及到经济纠纷时,处理起来可能会特别麻烦。选择中等规模的劳务派遣机构,比较容易合作。
六是收取偏低的劳务派遣公司
人事外包劳务派遣收费也有行业惯例,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收费明显低于行业标准,则可能很难维持正常经营状态,这也就反而会给用工单位带来许多未知风险。而且明显偏低的收费,又如何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呢?
比如现在有的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用工单位派遣管理费报价只是每人50元,这还不到市场标准的不半。了解之后才发现居然一直克扣派遣员工个人工资,所以经常引发派遣员工集体离职现象,到头来还是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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